大家早上好!"12.4"是全国法制宣传日,谈到法律,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,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。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,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,而自由是应该是随心所欲,为所欲为。当然不是!因为在这个社会里,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,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,如果没有法律,或者不遵守法律,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,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!
最近几年,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,案件性质涉及盗窃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抢劫、敲诈勒索等等。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:“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,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。”我们要培养法律意识,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,避免 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。
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,树立守法的观念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交通方面,同学们要注意遵守交通安全法,在道路上行走时,要走人行道;没有人行道的道路,要靠路边行走。结伴外出时,不要相互追逐、打闹、嬉戏;走路时不东张西望或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。学会避让机动车辆,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。另外,同学们还要遵守法律,做到不旷课、不携带刀具进校,不打架斗殴或辱骂他人,不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、偷窃或故意毁坏财物。
同学们,为了我们的国家,为了我们的社会,为了我们自己,请记住“学法用法,从我做起”!